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章程
(修訂稿)
序言
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始創于1938年,初名為“隴豫公學”。1946年由甘肅遷址河南,1958年定名“鄭州市第四中學”。1985年,學校接受黨中央智力援藏的光榮政治任務——開設內地西藏班,為河南省唯一一家智力援藏學校。學校2005年被評為“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原名鄭州市第四中學,是一所完全中學,在2019年初高中分設后,鄭州市第四中學分為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和鄭州市第四初級中學。2020年秋季,高中部搬遷至開元路129號新校址。
學校傳承光輝歷史,弘揚建校初期確立的“厚德、達材、敬業、樂群”的校訓,在長期的教育教學實踐中,凝聚成了“向善,向前”的四中精神。學校始終堅定不移地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為了每位師生的可持續發展”的辦學理念和“以美育人,多元發展”的辦學特色;堅持“每位師生都重要,每位師生都優秀”、“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的管理理念,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搭建廣闊舞臺,致力于培養“肩負民族復興使命 心系人類美好未來”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學校連續第18年獲得鄭州市普通高中教學創新先進單位榮譽稱號,西藏班連續多年均處于全國內地西藏班領先水平。學校先后榮獲了“全國先進基層黨組織”“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援藏先進單位”“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先進單位”“全國中小學生藝術節展演一等獎”“河南省文明校園”“河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薄笆〗逃ぷ飨冗M集體”“河南省中小學德育工作先進集體”“河南省校園文化建設百佳學?!薄昂幽鲜〗逃到y先進家長學?!薄昂幽鲜∑桨残@”等三百多項榮譽稱號。
學校以集團化模式運作,以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為領銜學校,由鄭州市第四初級中學、鄭州市二七區實驗中學、鄭州市京廣實驗學校、鄭州市二七區京廣實驗學校、鄭州四中實驗學校、鄭州市錢學森實驗學校、鄭州市錦江中學、鄭州第四高級中學附屬學校等9所涵蓋小學到高中各學段學校的基礎教育集團。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現代教育發展需要,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學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學生與教職工合法權益,全面提高辦學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為全日制高中,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學?,F有兩個校區,地址分別是:鄭州市惠濟區開元路129號和迎賓路26號,學校官方網址為 http:// www.delta-technical.com 。
第三條 學校由鄭州市教育局舉辦,經鄭州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登記,屬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本校為實施三年制高中教育的全日制公辦教育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學校招生條件和規模以鄭州市教育局核定為準。
第二章 辦學理念與學校文化
第五條 學校精神與辦學理念
學校精神:向善 向前。
辦學理念:為了每位師生的可持續發展。
管理理念:每位師生都重要,每位師生都優秀;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
第六條 辦學目標與培養目標
辦學目標:圍繞鄭州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傳承四中悠久的歷史文化,突出“以美育人、多元發展”的辦學特色,以教育教學為核心,狠抓內涵發展、隊伍提升、質量管理,把四中建設成一所有文化、有追求、有責任的優質學校。
學生培養目標:學校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堅持立德樹人、依法治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教育現代化水平。堅持“以美育人、多元發展”的辦學特色,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培養學生的家國情懷和國際視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適應時代要求的肩負民族復興使命、心系人類美好未來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教師發展目標:仁愛、博學、高雅、大氣。打造一支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專業化教師隊伍。打造一支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終身學習的高素質教師隊伍,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
第七條 校訓 校風 教風 學風
校訓:厚德、達材、敬業、樂群
校風:團結、求實、創新、育人
教風:嚴謹、善導、敬業、垂范
學風:樂學、多思、合作、爭優
第八條 ?;?校名 校歌
?;眨?/p>
校名字體標志:
校歌:
第九條 學校按照依法治校、規范辦學、自主發展的要求,定期制訂三年發展規劃,并形成和健全自評機制,促進學??沙掷m發展。
第三章 學校治理結構與運行機制
第十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主持學校全面工作,中國共產黨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委員會發揮政治核心作用,教職工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校長是學校的法定代表人,對外代表學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學校。
副校長對校長負責,協助校長分管學校教育教學、行政等具體工作。
第十一條 校長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二)組織制定規章制度、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檢查和評價。
(三)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決定和指示。
(四)領導學校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完善崗位設置,維護學校秩序。
(五)負責學校日常事務管理,主持校務會議審議重大事項并作出決策。
(六)負責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大力推進素質教育。
(七)負責教職工隊伍建設,促進教職工全面發展。
(八)負責學校財務、基建及重要設施設備購置的審批。
(九)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十)組織協調學校與政府、社區、家庭等方面的關系,為學校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十二條 中國共產黨鄭州是第四高級中學委員會在學校中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負責學校黨的政治、思想、組織、制度和干部隊伍建設。把握學校發展方向,參與決定重大問題并監督實施,支持和保證校長依法行使職權,領導學校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保證、監督教育方針的全面貫徹執行,推動學校健康發展。
定期組織黨員、教職工代表等聽取校長工作報告和重大事項情況通報,保證對決策實施的監督。領導工會、共青團、少先隊等群團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做好統一戰線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進行民主監督。
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審議建議權、審議通過權和評議監督權。凡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和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有關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的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學校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學校設置校辦公室、德育處、教務處、教師發展處、國際部、總務處、美育處、工會、團委、年級組和教研組等職能部門,分別承擔相應的管理職能。
辦公室——是學校行政管理的綜合協調部門,是學校對外的窗口,全面負責學校行政、外聯、人事、勞資、老干部等工作。
教務處——具體負責組織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
教師發展處——具體負責學校教師的專業發展和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德育處——具體負責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德育教育工作。
總務處——在校長室的帶領下,全面負責學??倓展ぷ?,組織全體教職工努力完成學校的后勤服務工作,廉潔奉公,勤儉持校。
美育處——具體負責學校師生的美育工作。
國際部——具體負責國際部的教育教學和各項管理工作。
年級組——是學校管理系統中的綜合性實體,年級長(由骨干教師擔任)督查和協調本年級教育教學活動的開展。
教研組——在教務處的領導下,是學校管理系統中的綜合性實體,教研組長對本組教育教學工作全面負責。
學校工會——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是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落實,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共青團委員會——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增強團組織的凝聚力和引領作用,完善學??茖W管理和民主決策機制。
各職能部門及常設機構組成學校管理網絡,各司其職,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確保各項工作圓滿完成。
第十五條 學校建立校務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校章程、發展規劃和其他重大規章制度、人事與財務方案等校內重大事項;建立教師專業發展委員會,在學校教育科研的規劃制定、項目策劃與督導、成果評定以及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發揮咨詢、評議作用;建立家長委員會,增進家校溝通,保障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等工作。
第十六條 學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學校重大事項應在黨政主要負責人醞釀提議、充分調研與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由校長召集并主持校務會議審議,經集體討論,由校長作出決定并組織實施。中國共產黨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委員會發揮監督保障作用。
凡屬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范圍的事項,應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第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學校實行校務政務公開,切實保障教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同時向社會公開學校相關信息,以適當方式為學生及其家長了解學生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
學校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學校建立檔案室,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和管理。各職能部門做好各類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學校建立校史室,重視教育歷史物證遺存保護,發掘和弘揚校本優秀文化傳統。
第十八條 學校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學校建立健全校內申訴制度。分別成立校內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和校內教師申訴處理委員會,明確受理學生和教師申訴的部門和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爭議調解機制。通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就教職工與學校的勞動(人事)爭議進行調解;通過人民調解委員會,就學生、教職工、學校間的民事糾紛進行調解。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園制度,制定校園安全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加強校舍、交通、消防、飲食衛生、健康、周邊環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學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學生意外傷害校方責任險。鼓勵學生自愿參加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并依法進行善后處理。
第二十條 學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記管理和審計等管理部門的監督,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聽取社會各界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章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一條 學校建立健全年級組、教研組、備課組等教育教學基層管理機制。
年級組長負責本年級的德育、教學工作,統籌教師分工與管理、年級教育活動、學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組長負責領導、組織教師進行集體教學研究。教研組定期開展教學研究活動,按學校安排參加各種培訓和學術活動,貫徹落實教學計劃,完成各項教學任務。
備課組長負責組織本組教師進行集體備課和教學研究活動,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第二十二條 學校實行全員德育,構建立體德育網絡。
學校堅持全員德育原則,校長負責,教職工參與,實行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貫徹人人能成才,構建德育目標體系,健全德育管理機制,建立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的育人網絡,優化德育活動過程。
學校積極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以樹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義理念為目標的公民意識教育,積極引導學生理解并正確地行使權利,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并尊重他人權利,履行相應義務,增強社會責任感。
學校加強組織和開展各種適合學生年齡特點的、富有教育意義的、學生喜歡的教育教學活動,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學生校外社會實踐活動以服務、探究、互助、成長為教育目標,本著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和全面發展的宗旨,使他們成為具有良好思想品質和道德修養的學生。
加強共青團、少先隊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的教育作用。以團帶隊,通過開展形式內容多樣的團隊活動,豐富青少年的課余生活,使團、隊員在活動中體驗、感悟,以達到自主教育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班級管理體現師生和諧,通過自主管理與環境文化的營造,創建積極向上、有凝聚力的班級集體。
班級是構成學校的基本單位,應認真落實學校的各項目標、計劃和規章制度并使之形成長效機制。班級管理包括班級事務管理、班集體文化建設和小組文化建設等方面。班級事務管理包含:學生思想道德教育、班級班委建設、小組建設、班級常規管理、衛生勞動管理等內容。班集體文化建設包含:班名、班徽、班歌、班旗、班訓、圖書角、評比欄、學習園地、小組展示等環境布置以及溫馨和諧的師生關系、生生關系,快樂溫馨自主的班集體氛圍的營造。
第二十四條 學生社團是在學校團委領導下,為滿足本校學生興趣、豐富學生業余生活、提高學生素養、發揮學生特長而組建的有利于學生全面、健康發展的學生群眾性組織。
社團分為“教師主導社團”、“學生自發社團”兩類?!敖處熤鲗鐖F”以“社團課程化”為發展方向,由學校團委統籌安排,由各教研組具體落實組織,配備專業指導教師和專門活動場地,學生自愿選擇參加?!皩W生自發社團”以“社團自主化”為發展方向,在學校團委的統一管理下,由學生根據興趣、愛好,自發組建、自主管理、自主發展的社團。
學校建立健全社團章程,鼓勵和支持社團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的前提下,開展健康、有益的校園活動,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幫助廣大學生擴大知識視野,陶冶情操,培養能力。
第二十五條 學校貫徹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三級管理體制,認真執行國家和地方課程計劃,積極開發校本課程,形成學校特色課程體系。
學校按照課程設置標準實施教育教學,確保開齊課程,開足課時。
學校充分發揮學科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整體功能,尊重人的成長規律和教育規律,對學生進行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技術和通用技術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學有所長。
第二十六條 學校采用班級授課制,逐漸推進走班制教學。
漢語言文字為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學校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
學校立足“學生為本”的教學觀,以教學工作為中心,實施教學常規三級管理。加強三級課程建設,以備課組和教研組為教學研究單位,在教務處的指導下,開展對教學模式、教學策略、教學方法、教學評價等的研究,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學校每年制定課程計劃,各部門規范執行。學校須按年級做好各學科作業的平衡工作。教師精心設計作業,做到精選、先做、全批并及時反饋。
教師要關注學習困難學生,加強師生情感溝通與交流,加強學習動機與動力的引領與指導,加強學習方法的傳授與訓練,切實提高學困生的轉化率。
第二十七條 學校堅持教學民主,教師在課堂上要努力營造平等、民主與和諧的課堂學習氛圍。努力追求教學手段多樣,教學技藝精湛,教學過程以學生為主體,教師為主導的課堂教學。追求評價途徑豐富,手段多元,體現激勵導向的教學評價。在課堂教學過程中嚴禁出現教師對學生的體罰和變相體罰等教育行為。
第二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有關學校體育、衛生工作的法規規章,通過日常體育活動以及各類體育競賽活動增強學生體質,開展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健身習慣與基本的運動技能。
學校通過體育課、早操、課間操、課外活動等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活動時間,每年舉辦一次田徑運動會、球類運動會和學生體質健康測試等多項體育活動。
學校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量學生體質健康狀況和評價鍛煉效果。學校建立醫務室,建立學生健康檔案,定期體檢,預防傳染病、常見病及食物中毒。學校完善衛生工作制度,不斷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在校園內實施禁煙。
第二十九條 學校建立心理咨詢中心,建立師生心理健康檔案,配備專職教師開展工作。
學校注重師生心理健康工作,遵循課程和專題講座、團體輔導以及個別輔導相結合、校內校外資源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在心理教師的指導下,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學習指導、做人引導。
加強家長學校的工作,從完善隊伍建設、創新家長會和家訪、加強分層分類指導研究和網上咨詢等方面,增強以學校為主導、以家庭為基礎、以社會為依托的教育合力。
第三十條 美育、科技、勞動教育充分體現以學生興趣和發展為本的原則,通過學校的藝術節、科技節等活動,充分發掘學生的藝術、科技特長,提升學生的人文素養。勞動教育則以服務與責任意識培養為主,旨在促進學生的實踐能力和服務合作意識的提高。
每學年開展不同主題的學校藝術節活動,展示學校美育課程以及有藝術特長學生的學習成果,培養學生的藝術審美情趣。
每學年開展不同主題的科技節活動,開設與學科相整合的實驗類、實踐類、探索類等科技活動,以師生共同成長、分享、提升科學素養作為活動的主旨。
勞動教育主要結合學校校內值周工作以及班級的值日、衛生勞動工作和勞動技術課程以及社會實踐活動展開。
每學年開展不同主題的社團文化節,進行人文、科技、藝術、體育等特色活動展示、文化展演和交流互動。
第三十一條 學校以學習型學校建設為目標,以實現教育教學管理、服務信息化為抓手構建校園網,通過校園網的不斷建設和功能的完善為師生提供學習和教學資料,提供教學研討、學習心得的交流平臺,為教學質量診斷,學習效果的自我檢測提供數據支持。通過校務政務公開欄建設拓展學校的民主管理渠道,實現學生、學生家長參與學校管理和社會監督目的。
第三十二條 學校教師發展處具體負責各級各類課題的開題、實施和結題工作,負責課題的組織、指導、管理。完善校本研修機制,按要求制定校本研修計劃并落實相關活動,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研究。
學校營造民主、自由、科學的研究氛圍,構建對話、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勵教師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撰寫論文、研究課題,實現教師專業提升與學術成長。學校教科研實施學習、培訓、教研和科研“四位一體”和三級管理模式,制定學校教科研課題管理條例,實行教師教科研成果獎勵制度。
第五章 學生
第三十三條 凡被本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屬于學校教育管理對象。
第三十四條 學生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組織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二)參與學校、班級管理,評議學校工作和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
(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助學金;
(四)在品行和學業成績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對學校給予的處分或處理有異議,對學校、教職工侵犯其受教育權、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依法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三十五條 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遵守《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遵守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學生行為規范要求;
(二)尊師愛校,團結同學,參加集體活動,促進身心健康,養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
(四)承擔在學生自治活動中當選職務的相應職責;
(五)愛護學校提供的教育教學資源;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六條 學校按照省、市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實行學籍管理,健全學籍檔案,嚴格轉學、休學、復學等手續程序。
學校對修完修學年限內規定課程且綜合素質、學科學習業績合格的學生,準予畢業。
第三十七條 學校建立學生成長檔案,對學生實施綜合素質評定,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每學期評價結果記入學生本人檔案,并逐年完善學生成長手冊。
第三十八條 學校對德智體美諸方面均表現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績或進步顯著的學生,予以表彰和獎勵,并記入學生本人檔案和學生成長手冊。倡導多元化的發展性評價。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的學生依法予以批評教育,并可對情節嚴重者給予相應處分。
第三十九條 學校為住校學生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宿條件。
第四十條 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而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資助。
第四十一條 學校建立學生會組織,保障學生自主管理和學生合法權益。學生干部通過民主選舉產生。
學校支持學生管理自治、學習自主、生活自理、行為自律,鼓勵學生參與校園民主管理,通過選舉、演講、辯論等方式在校園內學習民主生活方式,培養現代公民素養與健康人格。
第四十二條 學校建立健全學生評教、評校制度,支持學生參與班級和學校的民主管理與監督。
第四十三條 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的合法權益,學校及教職工應當做到:
(一)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充分發展。不得歧視學生。
(二)尊重學生人格。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嚴禁用諷刺、威嚇等方式給學生心理造成傷害。
(三)尊重學生隱私。保護學生個人信息,未經學生及其監護人同意,不得隨意使用、披露學生個人隱私。
(四)不得非法收繳學生財物。為保護學生安全、保障校園秩序,可以對學生違紀的相關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處理,但應及時與監護人聯系。
(五)不得隨意處分學生。處分學生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有關學生學籍管理的規定,聽取學生及其監護人的意見。
第六章 教職工
第四十四條 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制度、公開招聘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制度,依法實行學校用人制度。
第四十五條 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從事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參加教育教學科研、學術交流,加入專業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帶薪休假;
(五)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對學校重大事項有知情權;對不公正待遇或處分有申訴權;
(六)使用學校設施設備、圖書音像資料及其他教育教學用品;
(七)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四十六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規范、學校章程及規章制度,為人師表,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
(二)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執行學校工作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和崗位職責,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識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弘揚愛心與責任感,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的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利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自覺抵制有償家教;
(六)踐行以生為本理念,終身學習,與時俱進,不斷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七條 其他職工按照合同履行崗位職責,學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權益。
第四十八條 學校制定教師專業發展、師訓計劃,鼓勵和支持教師參與學術研究、考察交流和進修培訓,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第四十九條 學校保證教職工工資、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逐步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幫助解決教職工遇到的實際困難。
第五十條 學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選配、聘任、培訓、考核、評優等制度,切實加強班主任隊伍建設,提升敬業精神、教育理念和業務能力。
班主任應當遵照《中小學班主任工作條例》,履行職責,完成任務,享受相應待遇與權利。
第五十一條 學校建立教職工業務檔案,每年對教職工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和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續聘、轉崗、解聘、晉升工資、實施獎懲等的依據。
學校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考核、職務評聘、進修深造和評優評先等的首要內容。
第五十二條 學校對在教育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方面表現優異、業績突出者予以表彰和獎勵。
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誤和不良影響的教職工,視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批評教育和懲處。
第七章 學校資產及財務管理
第五十三條 學校開辦資金為人民幣3742萬元,并定期進行核查備案。
學校具體經費來源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事業收入和其它收入等。
第五十四條 學校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學校對侵占校舍、場地、設施等的行為和侵犯學校名稱權及無形資產的行為,應積極履行國有資產管理職責,依法追究侵權者的責任。
對學校財物造成損壞的應當依法賠償。
第五十五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和賬目,落實專人管理,定期清點,及時做好變更、增減手續。
學校向教職工和學生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有計劃地進行學?;窘ㄔO和維護修繕工作,并及時檢查、維修,消除安全隱患。
學校加強對體育館、圖書館、實驗室、通用技術教室、計算機房等專業設施的管理,充分發揮教學設施、儀器設備、體育器材、圖書音像資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的閑置和浪費。
第五十六條 學校如遇因政府規劃調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遷址、合并、分立或終止時,應當及時制訂保護學校資產安全的方案,并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第五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學校財務活動在校長領導下開展,實行民主管理和財務公開。
學校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學校依法向政府部門提出年度預算安排意見,經批準后執行,并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稅務、審計、監察等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
第五十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收費政策,規范收費行為,按照有關部門確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各項收入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五十九條 學校依法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建立健全受贈財產的使用制度,加強對受贈財產的管理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章 學校與家庭、社會
第六十條 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聯系溝通,加強學校、家庭、社會密切配合的育人體系建設,形成教育合力。
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聘請兼職教師和校外學生輔導員。
充分利用校內外資源,定期組織開展各類教育活動。
第六十一條 學校遵循民主、公開、自愿的原則,組織家長選舉成立家長委員會。
家長委員會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參與學校管理、參與教育工作、溝通學校與家庭等職責,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學校建立與家長委員的聯席會議制度,通報學校發展規劃及其進展、教育教學工作情況,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取得支持和幫助。
第六十二條 學校依靠家長委員會辦好家長學校,制定教學計劃,定期開展活動,加強對家庭教育的指導。
學校建立教師與家長的日常聯系機制。教師特別是班主任應密切聯系家長,做好家庭訪問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十三條 學校通過加強內部建設,樹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應區域內發揮積極作用,服務社會。
學校配合社區開放校內體育場地。
學校依托社區,開發社區教育資源,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為學生創造服務社區和實踐體驗的機會。
第六十四條 學校依靠街道辦事處、社區、派出所、城管、交警等共同開展校園及周邊地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建設平安文明校園。
第六十五條 學校加強與校友聯系,發揮校友的宣傳、橋梁、教育、助學、咨詢等作用,促進學校發展。
第六十六條 學校開展校際互動合作,開展國際教育合作與交流,不斷擴大對外交流,拓展教育視野,提升辦學水平。
第九章 附則
第六十七條 學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統領下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規章制度的立、改、廢均依照民主程序進行。
第六十八條 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務委員會通過,并經鄭州市教育局同意備案之日起實施。
第六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政策執行。如有抵觸處,以法律法規及上級規范性文件為準。
第七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務委員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方可進行,經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校務委員會通過、報鄭州市教育局同意備案后生效。
第七十一條 本章程由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校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
二〇二一年十月
鄭州市第四中學 地址:河南省鄭州市京廣北路86號 郵編:450052 電話:0371-66964516 66980959
ICP備案:豫ICP備14006035號-1 傳真:0371-66964516
官方微信